本报讯(记者 杨棕贤)5月17日,雅安市宝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陇东派出所民警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大熊猫国家公园扑鸡沟工程区灯笼沟“补植复绿”基地开展盗伐林木案补种林木现场监督、指导工作。
2021年5月至9月期间,王某某(化名)等六名被告在宝兴县灯笼沟、尖刀山沟国有林场盗伐槭树4株,在天全县喇叭河镇集体林场盗伐枫树3株,予以销售并非法获利25万余元,被盗伐林木蓄积共计34.32立方米,盗伐地点均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
该案于4月15日开庭并于当日宣判,王某某等六被告犯盗伐林木罪,其中五人获刑并处罚金,一人被单处罚金8000元。法院还判决追缴被告违法所得,六人盗伐行为已通过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自愿认购了24000千克的“碳汇”用于盗伐林木行为的替代性生态修复,并按照植被恢复方案在宝兴县国有林范围内补种70株云杉,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4751元,六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近年来,宝兴县公检法等部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精细化管理林业生态环境,逐步探索出符合我县实际的补植复绿机制,逐步建立了“破坏一点、建成一片、警示一方”的补植复绿模式和公益补偿,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为保护宝兴生态环境传播了社会正能量,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目前,宝兴县已建成“补植复绿”基地两处,义务种植1000余株,种植辛夷、连香、柳杉4000余株,恢复生态面积达300余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