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棕贤)5月13日,四川省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市、区)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总结推广视频会议,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并力争用2年时间,将“1+8”示范试点成果在全省推广应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
雅安市芦山县作为14个示范试点县(市、区)其中之一,一直坚持高位对标、高点示范,紧扣“三个实现、三个一批”目标,立足芦山实际,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和阶段性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法治建设4个方面,查找存在问题61个,制定方法举措165项,形成《芦山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三个清单”,落实“一月一汇报、一季一督查”等推进机制,坚持边试边用边建,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制度机制60余个。
坚持以省委依法治省办“两个导引”为引领,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目标,实施“四大工程”,力争在“规定动作”上出新。坚持因地制宜,立足芦山实际,积极探索“五化互动”特色亮点,力争在“自选动作”上出彩。建成雅安市首个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基地和集普法教育、未检教育、禁毒教育于一体的研学旅游式法治公园暨法治教育基地。
同时,推动“账图模式”信息化建设,成功打造“云上法治森林”智能法治化平台,被省委办公厅《四川信息》、省委深改办《四川改革动态》、省委政研室(省委深改办)《调查与决策》刊发,并作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入围专家评审环节。坚持用法律手段、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2个,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案件9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8.02%,荣获“中国天然氧吧”、四川生态气候康养县等称号。
站在新的起点上,芦山县将全面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释放示范试点效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转化为法治芦山建设的生动实践,全力推动法治芦山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芦山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