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巡回法庭进乡村公开审理教育一片

  
2022-03-24 11:19:26
     

  本报讯(杨一眉 吴杰 全媒体记者吴显云)3月23日,记者在乐至县委政法委获悉,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唐某某滥伐林木案在中天镇万安村以巡回法庭形式公开开庭审理,案发地镇村干部、当地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

 

 
  经审理,乐至县人民法院对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唐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的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以被告人唐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二百元,同时判令其按照乐至县林业局制定的修复方案,支付人民币1404元的生态修复费用,以修复该区域范围内生态环境。被告人唐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

 


  检察官以此次巡回庭审为契机,对滥伐林木的犯罪构成、法律责任及社会危害进行了深入剖析,对被告人唐某某进行法治教育,向旁听人员以案释法,警示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不要逾越法律红线。广大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刑事巡回法庭普法效果明显。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预防违法犯罪,呼吁广大群众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