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法院:当好“护薪人” 解决“烦薪事”

  
2022-03-14 10:12:34
     

  “多亏了法院,我们才能要回血汗钱!”十多名农民工在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激动地说。近日,南江法院“虎啸行动组”执行干警成功执结1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018年8月至11月,被执行人罗某组织农民工安装电梯,工程结算后,罗某应当支付农民工工资共计459323.00元。2019年2月,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罗某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罗某未予整改和支付民工工资。2020年4月,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向我院提起公诉,南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罗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00元;并责令被告支付农民工工资。
  
  判决生效后,罗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十多名农民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虎啸行动组”的执行干警随即将罗某传唤至南江法院,并要求立即给付工资,但罗某一直以工程款没有拨付为由拒绝履行,在依法调取其银行流水记录、微信资金往来记录以后,发现有资金往来,针对这一情节,南江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在宣读完拘留决定书后,罗某意识到自己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便立马改口说先履行10万元,剩余部分一周以后履行完毕。随后在我院组织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3起案件执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南江法院将继续用足、用好执行措施,专项办理涉民生案件,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