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法院 力破“送拘难” 失信终被拘

  
2022-03-10 14:12:51
     

  近日,在平昌法院执行的一起民间借贷纷案中,被执行人魏某某认为疫情会影响法院司法拘留,便心存侥幸,企图抗拒执行,最终被处司法拘留15日并成功送拘。
  
  2013年至2014年期间,魏某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分六次在唐某处借得现金共计560000元,并向其书立了借据。2014年至2015年期间,魏某某偿还部分借款。唐某催收下余部分未果,向平昌法院起诉。平昌法院依法判决魏某某偿还唐某借款40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魏某某未履行义务,唐某遂向平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及时进行线上和线下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魏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多次电话联系传唤魏某某亦未果,遂依法将魏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经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传唤,被执行人魏某某于2月23日来到法院。起初,执行干警对魏某某做思想工作,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否则将视情况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但魏某某极不配合,抗拒法院执行,甚至叫嚣“现在疫情严重,法院拘不了我。”面对被执行人的恶劣态度,执行干警当场制作司法拘留决定书,依法对被执行人魏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在完成体检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将魏某某送平昌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