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育三引领 | 甘洛县检察院精心打造未检品牌“检映朝阳” 全力护航祖国花朵健康成长

  
2021-12-29 14:43:28
     

 

 

  为加强和改进基层院建设,培育好检察产品特色品牌,提升检察素能。甘洛县人民检察院在践行新时代未检工作要求、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融入“帮护、关爱、笃法”的未检工作理念,结合甘洛彝族聚居区检察工作实际,创建了“检映朝阳”未检品牌,旨在实现未成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深耕未检沃土,努力书写检察答卷,让“检映朝阳”未检品牌越来越亮。
  
  为积极顺应未检工作发展所需,该院检察长担任负责人,领导工作开展、带头负责案件办理、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检映朝阳”品牌团队讲政治、明担当,始终坚持围绕未成年人关爱、教育、挽救、保护作“检察文章”,致力于为更多家庭、孩子送去司法温暖。
  
  刑事办案专业化、精细化。坚持“依法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方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眼于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决定不批捕14人,不起诉1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4人,起诉19人。
  
  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充分贯彻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合适成年人参与、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等特殊保护制度,充分发挥“量刑建议参考心理损害”、“一站式取证”、“心理测评”等办案机制,积极适用亲职教育、支持撤销监护权等措施,取得了好的办案效果。
  
  坚持做好校园法治宣传。依托“检校共建”模式,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共9人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进校园5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15万余人次,实现校园普法活动常态化。围绕预防性侵、校园欺凌、毒品犯罪等主题,开展 “法治讲座、法制宣传、送法进校园”等法治活动30余场,法治宣传内容更全面。
  
  制作法治宣传产品。编写校园防性侵等宣传手册资料,累计发放3千余份。制作发放“坚决抵制毒品,远离毒品侵害”等相关普法宣传资料,覆盖师生1000余人。
  
  创新方式促宣传。积极配合开展县委中心工作,深入联系帮扶的普昌镇古觉村、新市坝镇乃托村、居什村,探索推行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组织放假学生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定及知识宣传,让他们把知识带回家,与家人共同学习、共同遵守。甘洛县检察院开展的“彝汉双语禁毒普法进校园”活动的信息被四川省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办公室采用。
  
  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立足涉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特别针对农村中小学周边商店、小食店存在的产品质量、食品卫生、售卖香烟情况以及其他对未成年人健康构成威胁的隐患,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突击检查,向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件,此项工作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特色品牌推荐和全州典型案例推广。
  
  多部门协作开展专项行动。甘洛县检察院会同县市管、公安、教育部门,对辖区校园周边食品行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主管部门规范50余家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外卖商家的经营行为。发现未办理营业执照、出售过期食品、对直接从事食品加工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问题,向市管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为少年儿童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贯彻执行上级行动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通过试点性选取城区县民族寄宿制学校和乡镇田坝中学,与两所学校签订“检校共建”协议,采取一校一策开展共建,全面实行教师涉性侵报告制度和教师前科违法犯罪记录入职查询工作,尽可能降低校内未成年人受侵害风险。推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开展涉窨井盖案件线索摸排,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青少年“脚下的安全”。
  
  甘洛未检会继续立足“检映朝阳”品牌,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引导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护航祖国花朵健康快乐成长。
  
  柯雪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