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创新“三个一”工作法 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践基地

  
2021-12-03 17:38:22
     

 

  近年来,江安县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三个一”工作法,实现矛盾发现在初始、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被命名为“全省首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实践基地”。
  
  平台“一体化” 有效解决调解资源“散”
  
  搭建“1+12+N”县级平台。以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为纽带,联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群众工作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等12个中心,整合行业专家、律师、“五老”乡贤等力量,深入开展“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
  
  构建“四合一”镇级格局。推动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与网格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联动融合,接入“雪亮”“天网”“慧眼”3大监控系统,链接全科网格、信访维稳、网络舆情等信息资源,实现矛盾纠纷“一地通调”。
  
  筑牢“前端解纷”村社根基。将村(社区)调解室纳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设置工作窗口,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服务。今年以来,全县共成功化解纠纷2227件,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611件,撤诉26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20万元。
  
  解纷“一站式” 有效解决群众奔走“怨”
  

  “智能化”协调指挥。搭建矛盾纠纷协调指挥平台,落实专职管理员,推行“中心平台+手机APP”服务模式,实现网上统一受理、分流指派、督办考核、满意评价等功能。
  
  “规范化”统一运行。建立“红、黄、蓝”三色管控台账,推行矛盾纠纷“分单、联单、派单、返单”四单交办制,将矛盾纠纷按照属事属地原则进行分级分类化解,并反馈,实现县域闭环管理。
  
  “订单化”个性服务。推出“订制调解”微信公众号、服务热线、手机APP,提供网上预约调解时间、挑选调解人员、选定调解方式、签订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等服务,打破时间、空间限制。今年以来,全县通过“订制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735件,其中电话调解137件、视频调解366件、上门调解件464件、中心调解768件。
  
  考评“一把尺” 有效解决工作推进“难”
  
  健全“差异”奖补制度。制定《江安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和考核奖补实施办法》,选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143名,根据涉案人数、难易程度等情况,将案件划分为5个等级,调解成功,给予20—2000元“案补”经费。
  
  完善“三率”考核体系。建立矛盾纠纷主动受理率、化解率、满意率“三率”考核制度,实行一月一评比、一月一通报制度,将排名结果运用至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
  
  建立“星级”激励机制。制定《江安县星级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评定办法》,采用组织评、相互评、群众评等方式,每年择优评选一批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星级人民调解员和调解能手,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目前,全县已评选星级调委会35个,调解能手281人。(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