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做好长江流域全面禁捕的执法监管工作。普格县公安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多措并举,确保“禁渔”工作扎实推进。
普法不停,宣传再加强
今年以来,该局治安管理大队会同有关乡镇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渔通告、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多方位宣传禁渔区、禁渔期、渔业和水域生态资源保护等相关知识。尤其对普格县辖区内长江流域的禁渔宣传力度进行再加强,宣讲政策法规,展示打击绩效,同时采取举报奖励措施等,积极引导群众检举揭发涉渔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禁渔禁捕的知晓率、参与率、认可度,为深入推进“十年禁捕“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周密部署,管理再严密
加强市场监管。该局治安管理大队会同其他渔业执法部门实地走访辖区内多家水产品经营和渔具销售点,摸排涉渔违法犯罪线索;深入辖区内的餐馆、综合超市等涉渔场所,对“十年禁捕”的规定进行宣传,建立起从水域到农贸市场再到饭店餐桌的闭环式监管体系,引导群众不买、不卖、不食保护区内野生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二是加强日常巡逻。今年以来,该大队经常性联合县农委、乡镇执法队相关单位对县域内湖、河水面,采取白天、晚上相结合的方法,不留死角经常性地开展联合巡查。严查库区非法游钓、夜钓和采用灯光诱捕、深水地笼、三层刺网等方式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重拳出击,打击再严厉
普格县公安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河湖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到了强打击、严整治,主动亮剑、重拳出击。特别是针对非法捕捞等影响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持深挖彻查,快侦快破,全面净化水域环境。8月上旬,普格县公安局荞窝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防控时,发现辖区内河坝里有人在用电瓶非法捕鱼,民警立即下车查看,现场两名涉嫌非法捕鱼的嫌疑人看见有警察后,立即将捕到的鱼和电瓶丢弃后从山上逃窜,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丢弃的鱼和捕鱼用的工具扣押回派出所后并对案件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两名嫌疑人于当日20时到荞窝派出所自首。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和杨某在普格县荞窝镇则木河流域梅万高家鱼塘背后的河坝里,使用电瓶和捕鱼工具非法捕捞鱼产品,经称重,2人非法捕捞的野生鱼25条鱼和3条泥鳅,共计5斤2两。犯罪嫌疑人朱某和杨某在禁渔期和禁渔区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目前,公安局机关已将涉案人员起诉。
长江生态恢复是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长江十年禁渔”是长江保护的历史性、标志性、示范性工程。普格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一年好起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思路,把长期工作阶段化、具体化,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苏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