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检察院积极履行监督职能 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

  
2021-10-29 15:13:56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连日来,木里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对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进行检查。
  
  通过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工作人员的了解,以及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的查阅,针对在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上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木里县检察院研究认为,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档案管理不到位,工作没有留痕,若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再犯罪等现象关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是否履职尽责等问题。在向检察长请示后,该院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的检察建议公开送达。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木里县检察院将依法履职,全方位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为社会稳定贡献一份检察力量。
  
  木里检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