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恩阳法院文明柔情执法  三十年纷争终化解

  
2021-10-22 13:53:02
     

 

  近日,巴中市恩阳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排除妨碍纠纷执行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陈某系申请执行人喻某之嫂,双方诉争之房为申请执行人祖父母于1936年买下的一座位于原巴中县兴隆场的四居室住房。1991年6月,通过原巴中县人民法院调解,喻某分得左侧两间房,陈某之夫喻某某分得右侧两间房。该调解书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租房协议》,由陈某承租一年。但租赁期满后,陈某继续使用左侧两间房至今,仅支付了第一年部分租金。
  
  2021年2月,喻某又向法院起诉,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陈某需在30日内腾空房屋,并一次性支付原告喻某房屋占用费3540元。陈某虽支付了房屋占用费3540元,但因不满喻某私自变卖母亲预留老木料,拒绝腾空房屋,双方争执不断,喻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实地勘察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将大量废旧物品堆放在喻某家中,房屋也因年久失修根本无法居住,考虑到双方“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情关系,不宜强制执行,遂采取“柔性执法”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一起调解。通过法理和亲情疏导,双方终于和解,申请执行人喻某当场退还了原收取的房屋占用费3540元,且双方一致表示将共同对该祖业进行重建,修复破损的血缘亲情关系。 
  
  (张婷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