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禁捕秩序,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起好步,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加大辖区巡逻防范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近日,芦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河道开展“禁捕”巡逻时,在芦阳街道盐井坡水厂河边当场查获非法捕鱼者韩某(男,27岁)、高某某(男,35岁),查获非法捕捞的渔获物4条,渔网1张,民警对其2人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向其2人宣传普及长江“十年禁渔”法规政策,并通知县农业局渔政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目前,韩某、高某某及现场查获渔获物和渔具已全部移交芦山县农业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