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普格县交警“三措施”深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021-05-06 13:10:1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竭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量,确保农村地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普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三措施”,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畅通。
  


  深化隐患排查,守住安全底线。利用路检路查,对进出村的各类车辆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立即采取措施,督促驾驶员进行整改,切实筑牢农村事故防线。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研判辖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组织专门警力以重点地区开展排查工作,对安全设施损坏、警示标识设置不合理、护栏缺失破损等情况,做好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及时将隐患情况上报至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整改,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月以来,排查隐患4处,已上报相关单位。
  


  强化路面管控,确保道路安全。积极发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作用,重点查纠、劝导农村客运、面包车超员以及摩托车、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维护通行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在出入村交通要道设置临时执勤点,开展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交通违法,提高事故预防能力。4月以来,查处农村面包车超员2起,饮酒驾驶2起,摩托车未戴头盔18起、超员1起,三轮车非法载人4起。
  
  强化安全教育,筑牢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的作用,结合传统节日、赶集日、婚丧嫁娶等活动,深入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使群众认识到安全头盔、安全带的重要性,自觉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切实保障人身安全。灵活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道路路况、交通管理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等信息,广泛宣传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切实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4月以来,该大队深入农村地区开展专题宣传2次,粘贴宣传海报6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