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卓越法官”培养工程晒出成绩单

  
2021-01-29 14:57:02
     

成都法院“卓越法官”培养工程晒出成绩单
  
5年来,集体和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共5820项


祝增巧上门回访案件当事人


臧永向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分享审判工作经验


何良彬参加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 成都中院供图


  
  本报记者 刘冰玉 夏菲妮
  
  “赡养等家庭纠纷,能在村里开就在村里开,我就想让老年人听一听,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也想让年轻人听一听,法律规定如何赡养老人。”彭州市法院丹景山法庭庭长祝增巧说道。去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法院系统20名干警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祝增巧是四川法院唯一代表。
  
  据记者了解,自2015年成都法院启动实施“卓越法官”培养工程以来,目前已实现“五年见明显成效”目标。自该工程启动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总体要求,深度对标新时代全国一流法院队伍标准,紧扣“五年见明显成效”总体规划布局,科学谋划目标任务,不断创新培养方式,大力完善保障投入,持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实现“造就一支忠诚可靠、作风过硬、清正廉洁、本领高强、德才兼备,符合时代需求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全国一流法官队伍”的既定目标,为成都法院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2015年以来,成都法院集体和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5820项(次),其中获国家级奖励79项(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交流发言 437人(次)。其中,蒲江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龙泉驿区法院、锦江区法院、蒲江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成都中院民一庭、审管办、龙泉驿区法院十陵法庭等部门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成都中院刑二庭、武侯区法院、龙泉驿区法院等荣立集体一等功;新津区法院和成都中院政治部等20个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金堂县法院周卫东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彭州市法院祝增巧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成都中院臧永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十大法治人物”;郫都区法院周裕灵、高新区法院周航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青羊区法院朱传明荣获四川省“十大法治人物”、模范退役军人称号。
  
  2019年,全市法院工作获得中央、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195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内设机构改革、诉源治理改革等20多项成都法院司法改革品牌在全国、全省推广,各项改革经验在省级以上刊物刊发推广41篇,名列全国副省级城市法院第二。
  
  优秀法官风采
  
  彭州市法院丹景山法庭庭长祝增巧 >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2016年重阳节前夕,彭州市法院丹景山法庭在隆丰镇文家村的一块田坝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祝增巧担任该案法官。案件中,73岁老母亲状告两儿两女,要求按月给予口粮,还要求儿女们逢年过节要“常回家看看”。当天开庭时,老人儿子在一次提及母亲时,竟直接用“老妞”称呼,这引起了祝增巧的不满。“请你尊重你的母亲,请你为你自己的孩子做好榜样。”祝增巧说道。
  
  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没用话筒的祝增巧也吼了一个多小时。“一次庭审的效果,比10次普法宣传的效果都好。”祝增巧说。
  
  当天,4名子女没有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祝增巧也不着急宣判,此后的大半个月,她多次来到村上组织调解,终于化解了这起轰动全村的赡养纠纷案:老人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两个女儿则每月各出300元生活费。为方便老人就医,两个女儿还各自拿出500元,作为老人的医疗储备金。
  
  这起赡养纠纷从庭上争得面红耳赤、庭下各不相让,到最后主动出钱赡养母亲,全村人受到法律教育,这恰恰是祝增巧审理赡养案件的一个正面样本: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祝增巧已在法院工作27年,她始终坚持“多调少判、定分止争”的工作原则,努力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在“田间法庭”“工地法庭”“病床法庭”“院坝法庭”不计其数地成功调解。由她承办的4000余件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9%左右,所有调解案件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访,当事人满意,社会效果好。
  
  成都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臧永 > 在审判中兼顾国法天理人情
  
  “25年指引我的是一个词——‘司法为民’,只有在案件审判中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才能让司法审判更有力量,更有是非,更有温度。”去年12月2日,走下2020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台,法官臧永这样说道。2010年底,已有15年法院审判工作经历的臧永从新疆克拉玛依区法院来到成都,目前担任成都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
  
  在家事审判工作中,臧永审理了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外嫁女”离婚后拆迁房权益案件、遗弃残疾女性的离婚案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让人民群众既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更通过司法审判向全社会传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臧永坚持“立足预防、重在教育、突出保护”的特殊少年司法制度,体现柔性人文司法理念,审判中引入心理矫治,坚持回访考察,对犯错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亲职教育,促使未成年罪犯正常回归社会。
  
  从事审判工作25年,臧永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司法靠民的司法理念,在案件审判中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力争让司法审判更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2015年至今,臧永受理民事案件1362件,结案1331件,结案率97.7%,服判息诉率达96.6%,无发回重审案件及改判案件。成功审结多起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赢得各方当事人的认可。“办案数量、办案质量,请大家向我看齐。”臧永时常这样鼓励同事,更是以实际行动践行承诺,多年来,他审理的案件数量一直都是所在部门最多的。
  
  成都双流区法院院长何良彬 > 在法治领域作出重要贡献
  
  去年9月20日,首届“四川法院荣誉授予日”展示全国双模、全国双先、获奖代表事迹。其中,成都市双流区法院院长何良彬荣获“2019年度荣誉天平纪念奖章代表”表彰。
  
  1989年,22岁的何良彬进入成都法院系统工作,现任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30余年里,他在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均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担任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省社科院等多所高校硕士生校外导师。
  
  1996年至2018年底,何良彬20余年间一直在成都中院研究室从事法治调研宣传工作,或分管调研宣传工作,成都中院调研、宣传工作连续10余年获得全国先进。他先后完成调研成果共计70余篇,其中《对人身损害大额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法律思考》等2篇论文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选择、重塑与展望: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反思》等5篇论文获四川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主持完成“深化法律适用统一机制研究”“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调研”等2项最高法院重大课题,一项被评为优秀并公开出版;组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刑事庭审证据调查规则研究”,即将就“刑事庭审实质化程序实证研究”出版个人专著;组织参与最高法院重大司法调研课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问题研究”,获得优秀成果第一名。
  
  何良彬曾作为成都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参与讨论研究孙伟铭醉驾案、李凯诉四川省教育厅公开行政信息案等大案要案,同时组织以案释法引导舆论,并促成醉驾入刑,为完善刑事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