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法院持续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改革

  
2020-12-30 12:30:55
     

  “成都昌盛鸿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笙公司)申请重整一案,大邑县法院于今年5月21日立案审查。审查期间,鸿笙公司申请预重整。该院于6月10日决定对鸿笙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按要求指定了临时管理人和负责人。11月5日,临时管理人向大邑县法院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和《终止预重整程序申请书》,称鸿笙公司已按目标,通过公开招募方式完成意向投资人招募,制作完成重组方案,并经多数债权人和全部出资人同意,申请终止预重整程序,受理鸿笙公司的重整申请。”近日,大邑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这一案例只是该院持续推动破产审判工作缩影。
  
  据了解,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该院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完善企业市场化救治和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强制清算、预重整与庭外重组、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等帮助困境企业化解危机,全力提升“办理破产”工作水平。深度参与大邑县《关于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和县政府共同召集府院联席会议3次,共有20家职能单位参加,并邀请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专家学者现场指导4次。该院破产审判团队还应邀参加了第二届“破产法治·天府论坛”。
  
  据大邑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扎实推进破产审判改革,完善5项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细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立破产审查立案阶段的甄别机制,将案件有序分别转入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程序,依法审理新联山钢铁等公司破产清算重整案件8件,助推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劳动者、社会多方利益共赢。相关工作获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该院推进执转破工作机制,对已无拯救价值的企业快速审结,及时化解各类债权债务;对仍具有重整价值、和解意愿的企业,则推动再转入重整、和解程序,积极拯救危困企业,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大法宣 记者 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