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猎杀猫头鹰案 小学生在线旁听

  
2020-12-16 11:14:55
     

  本报讯(佘乙萍 余双声 姜琴 赵银熙)为培育青少年的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增强生态保护意识,近日,江油市检察院会同江油市法院举办了“庭审进校园”活动,在江油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同时并案审理由江油市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江油市胜利街小学、诗城小学全体师生通过互联网参与了在线旁听。
  
  该案中,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非法猎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一只。庭审中,合议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意见以及被告人的辩解,最终认定被告人陈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当庭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3万元,并在县级媒体公开道歉。
  
  为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发表意见时,结合该案向被告人及所有在线旁听的师生进行了以案释法宣传教育,从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对其进行保护的必要性以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应当受到的刑事处罚等方面,结合江油实际情况,倡导广大群众和校园师生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与动物界和谐相处。被告人陈某当庭认罪,陈某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用实际行动爱护鸟类,维护江油的生态环境。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意义深远,江油市检察院结合法治副校长职责,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让青少年深刻认识到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同时扩大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