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发力 服务“六稳”“六保”

  
2020-12-15 11:16:30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隆昌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国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注重办案效果,办好涉疫案件,做实做细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进”,“四点发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严守依法办案“压舱石”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隆昌市检察院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为“六稳”“六保”营造有利社会环境,不让严重暴力犯罪在疫后报复性反弹,着力防范化解“疫后综合征”。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的实施意见》,受到隆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的肯定。
  
  二是依法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谋取暴利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办理各类涉疫案件4件4人。针对利用网络捏造虚假事实进行口罩交易的2起诈骗案,撰写了《隆昌市检察院涉疫诈骗犯罪调研分析报告》,分析案件特点,总结防范涉疫诈骗经验教训,开展反诈预警。
  
  三是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充分适用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如办理的贺某某妨害公务涉疫案件,考虑其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且贺某某与年迈母亲相依为命,决定对其酌定不起诉。
  
  保障经济发展“基本盘”主动服务市场主体
  
  隆昌市检察院深刻认识“六稳”“六保”最重要的是稳就业、保就业,关键在于保企业,努力实现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犯罪,加大力度惩治各类侵犯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行为,起诉2件11人。如依法起诉了被告人蒋某某、张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盗窃隆昌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物案。
  
  二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涉案民营企业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如依法对四川省某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某某、质量部经理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作出不起诉决定,促使企业在疫情期间获批恢复生产,提供就业岗位200余个。
  
  三是积极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和积案专项清理,清理出涉民营企业挂案13件,利用纠违、立案监督等方式监督公安机关全部撤案,消化存量、杜绝增量、精准监督,维护企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检察长带队到联系企业、街道、社区、贫困村,送去慰问金及防疫物资,督导复工复产。通过送法律进企业、上门走访等形式,检察官与民营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4次,解决企业法律问题5个。
  
  畅通法律监督“中梗阻”切实强化监督意识
  
  增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强化检察监督,维护、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依法监督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工作,提出抗诉2件1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如针对一名在押人员疫情期间病危住院,该院多方联系协调,最终将这名在押人员取保,有效防止特殊时期意外事件造成监管场所不稳定。
  
  二是加强民事检察监督,以民法典为重要标尺,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补齐民事检察短板,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而生活处于困境当事人的支持,支持起诉3件3人申请变更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请求民事案件。依法办理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民事诉讼、执行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隆昌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解决廖某某、黄某某等人与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三是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对诉求合法合理、有化解可能的行政申诉案件,积极协调各方,消弭争议,促进和谐。如化解了持续两年的舒某某与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纠纷案件。
  
  四是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理了罗某某、刘某某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6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总结办案经验撰写的《另类宠物饲养催生网络贩卖野生动物》被省委《每日要情》采用。
  
  打好稳控风险“组合拳”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积极推进涉疫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多措并举做好维稳信访工作。
  
  一是在司法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消弭对抗,结合办案深入剖析相关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发案规律和深层次原因,及时提出加强监管、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
  
  二是有效畅通疫情期间信访渠道,通过在办公大楼门口张贴公告,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告知群众疫情期间通过来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反映诉求。安排专人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接收拆封来信,做到日清日结,提供检察业务相关法律咨询等检察服务工作,共接待和处理信访案件33件,均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结果性回复,主动进社区、进乡村,收集、了解、分析、上报社情民意12条。
  
  三是畅通司法救助渠道保基本民生,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5万元。如针对一起因交通肇事案件致使被害人生活困难、不能自理,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等在联系贫困村举行公开听证会,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有效缓解了受害人疫情期间生活困难的窘境。 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