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检察院不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

  
2020-12-11 15:40:37
     

  开江县检察院不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
  
  主动作为 着力实现“四个提升”


  
  吴杰
  
  自省人大通过《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以来,开江县检察院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着力实现“四个提升”。截至目前,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案件44人,批准逮捕20人,提起公诉24人,监督侦办的刘兆真、刘开勇生产、销售假药案和衡南南、刘俊超生产、销售假药案,均入选四川省检察机关“两个专项活动”五大典型案例。办理的王正才等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开江群众的一致好评。
  
  完善衔接机制建设提升工作创新发展能力
  
  该院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推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实施办法,并将“两法衔接”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与县法制办、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保+公安+检察”联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模式。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食药+公安+检察”联动打击危害食药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与林业局等部门建立“两法衔接+公益诉讼”模式,办理生态类补偿修复案件13件,补种树木3000余株。
  
  完善案件移送机制提升涉罪案件移送水平
  
  该院多次牵头召开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和法院、公安参加的联席会和培训会,学习关于加强“两法衔接”工作要求,共同解决“两法衔接”运行不畅难题。一是明确受理条件。通过召开联席会明确县公安局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条件,县公安局制定了相关规定。二是明确移送标准。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先后与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就涉及社保诈骗、环境污染、食品药品等领域案件移送和查处达成共识。三是明确专人专办确保案件移送到位、办案责任落实到位。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该院全力推动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无缝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科学规划、建设“两法衔接”信息中心。实现节点管理、信息交换等功能。二是落实专岗专人负责录入。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负责案件信息录入。三是规范案件录入标准。县“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网上巡查和通报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案件录入情况。
  
  完善多元化监督机制提升工作整体成效
  
  该院整合人大监督、纪委监委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种力量,实现对“两法衔接”工作全程监督。一是县人大监督有力。县人大深入相关成员单位听取工作汇报,并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二是县纪委监委监督到位。与县纪委监委建立双向移送机制,拓展对行政执法领域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渠道。三是法律监督精准。针对行政执法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四是社会监督平台畅通。公布“两法衔接”举报电话,创新设立检察监督岗,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五是法律服务周到。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作用,提前介入行政案件线索研判,及时答疑解惑。全天候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行政执法案件顺利进入司法程序提供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