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攻心治本”
实现社区矫正“1+1>2”效果
邛崃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
廖艳芳 马丹丹 本报记者 曾昌文 文/图
2017年,邛崃市的李某通过签订虚假租赁土地合同,虚构种植水稻1583.5亩,骗取国家农业补助款31万余元,后被查获。法院以李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3年多来,邛崃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联合乡镇、村(社区)、派出所和李某的家人、朋友,集各方力量多角度、全方位对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李某从昔日那个投机取巧、利益先行的违法商贩,逐渐蜕变成为一个善良热心、集体先行的守法公民。2018年,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李某自愿带动精准扶贫户康某某学习猪饲料销售,帮助康某某提高家庭收益,顺利脱贫。2019年,面对生猪疫情,李某自愿加入保护养殖户权益的行列,表现突出,获得村民一致好评。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李某主动帮助村上开展防疫宣传、体温监测工作,并捐赠防疫物资折合人民币2000元。
记者从邛崃市司法局了解到,该局坚持“以人为本、攻心治本”的准则,既要“管得住”,又要“矫正好”。今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正式颁布实施后,该局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第一责任,强化信息化引领、科学矫正,实现社区矫正“1+1>2”的效果。
技防+人防走出“科学强矫”新路子
在探索智慧矫正建设中,该局加快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信息化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与网络运营商深入合作,将“雪亮工程”接入社区矫正中心远程视频督导系统和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平台,实现社区矫正对象视频点验、特殊情况预警的可视化监察管理,逐步形成以手机号码基站定位+手机微信实时位置分享+电子手环定位+“雪亮工程”视频点验为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
同时,该局引进“新我”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组织全市使用智能手机的社区矫正对象安装使用“新我”手机APP,利用该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功能,针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缓刑考验期限等不同情况,订制具有针对性的课程,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今年国庆节期间,该局利用“新我”平台发现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2例,切实做到监管无死角。
为推动基层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监管,该局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镇(街)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将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核查、教育帮扶等日常管理工作列入基层网格员、志愿者工作内容,融入到网格化服务之中,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覆盖广的社区矫正动态管理服务格局。
心疗+理疗实现“攻心治本”新作为
为推动矫正帮教从“心理”到“心里”转变,该局针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全覆盖心理测评,建立完善心理档案,摸清矫正对象心理特征。根据不同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量体裁衣提供心理疏导和思想改造等矫治服务,针对10余名重点监测人员开展个案干预,由专人专案为其量身打造心理矫治方案;对接受过一段时间心理治疗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持续性观察完善,不断调整帮教内容,实现心理帮教精细化。
为推动理论培训从“单一”到“多元”延伸,该局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长效机制,结合“文化引领、四德夯基、助力新生”教育帮扶活动,依托“新我”在线学习教育平台,采取线下集中培训、线上学习、个别教育、实践评估相结合模式,在日常学习教育基础上,加强理论实践活动,实现教育学习理论与实践交替演进。
为将矫正帮扶从“一维”到“多维”提升,该局加大矫正帮扶力度,构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三位一体”帮扶机制,通过社会适应引导、就业指导、引入社会组织联动等方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生活、就业、发展等全方位精准帮扶,实现社区矫正管控有“法度”,帮扶有“温度”。
规章+规范练就“本领过硬”新担当
为落实矫正工作制度保障,该局先后编制了一系列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和制度,确保社区矫正执法、教育、管理等全流程规范严谨。
为丰富基层执法力量,该局推进矫正队伍“1+N”模式,通过人才计划引进1名心理学专业研究生,通过购买服务招录1名社会工作者,并与心理咨询机构形成长期合作,同时将专职律师、退休教师等纳入社区矫正队伍,形成以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主体,派驻民警、心理咨询师为补充,镇(街)、社会力量等多方参与的专业化、全方位、多角度执法队伍。
为强化执法监管检查力度,该局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整改专项活动,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专项检查机制,每月由社区矫正管理科对司法所开展一次常态化检查,每半年联合检察院开展一次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地落实,倒逼矫正执法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