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直播带货乱象 成都开出首张罚单 罚款15万!

  
2020-11-12 15:47:45
     

  如今,直播带货已成为“风口”,拉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乱象。10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1直播间虚假宣传购物有奖
  
  近日,有消费者举报成都十七岁贸易有限公司在饶某组织的快手直播平台清货活动中涉嫌虚假宣传。
  
  经查,该直播销售的是牙膏、海盐皂等日化用品,主播身后展示了12台苹果手机、10台ipad平板电脑和一张购买苹果手机的发票,声称拍货就有70台苹果手机和20台ipad等礼物送。调查证实,当事人直播现场出示的购买手机票据为该公司伪造,且当事人只是想通过这种“宣传”达到销售的目的,没有制定有奖销售规则并对外公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违法有奖销售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其罚款15万元。据悉,这也是成都在今年整治直播带货乱象行动中开出的首张罚单。
  
  案例2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
  
  近日,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投诉,成都波乐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黄某在直播带货业务中,其销售团队通过微信聊天向商家作出虚假介绍。
  
  经查,该公司的黄某分别在抖音和快手平台注册了10个账号,介绍推广直播带货业务。黄某的销售团队在与意向性商家客户洽谈直播带货时,有销售人员通过微信聊天向意向性商家客户介绍“公司董事长曾在电视台当领导,公司是西南地区首家与政府合作的”等虚假内容,促使意向性商家客户与该公司签合同。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的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直播带货合同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1万元。
  
  记者 周夕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