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中院与院校签订交流合作协议

  
2020-11-11 16:08:04
     

  本报讯(李嘉)5日,内江中院分别与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法学院、内江师范学院签订院校交流合作协议。内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邦习出席仪式并致辞。西南政法大学国内合作办主任王群,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维雁,内江师范学院副校长赵明出席仪式并作讲话。内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诺分别与高校签约代表签订交流合作协议。
  
  王邦习指出,此次与成渝两地和内江本土高校签订交流合作协议是进一步落实最高法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务实举措;是促进内江法院与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内江师范学院深度交流合作的有力实践。
  
  二级巡视员、内江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若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黄永东,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林文,内江市发改委党委委员、市纪检监察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傅天印出席见证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