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法院提升庭审能力

  
2020-10-30 12:57:30
     

  10月29日,天全县法院在第三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由副院长石丽敏担任审判长。这是天全县法院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审判规范化管理的又一举措。因本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争议较大,对同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金融机构部分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分工协作,庭审秩序井然。合议庭人员凭借熟练的庭审技巧,合理引导原、被告双方发表诉、辩意见,归纳案件争议焦点,适时进行庭审小结,对双方提供的证据当庭认证,就案件关键性问题发问,引导当事人就辩论焦点进行辩论。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案件事实基本查清。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后当庭宣判。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天全县野农林下生态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天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88600元及相应利息;......四、驳回原告天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他的诉讼请求。”最终经过合议庭评议,对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无证据证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宣判后,审判长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上诉的权利。
  
  此次庭审活动受到了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既是一场具有示范作用的审判活动,也是一场生动鲜活的法治教育课,对今后提高自身法律修养,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天全县法院将持续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