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2020-10-14 10:34:33
     

  组建非法“稽查队” 垄断超长客运线路
  
  近日,叙永县法院开审张翼等25人涉黑案,一审判决组织、领导者张翼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4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3年至17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为抢占长途客源和在当地客运市场,形成非法影响及强势地位,2015年底,张翼、武春桥、张龙虎、张杰等人商议组建非法的浙江线“稽查队”;2018年初,张翼、武春桥与王晓平、何年春、张斌等人共谋后,又组建非法的中山线“稽查队”。通过为稽查队员配备摄像机、对讲机等作案工具,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供伙食集中就餐、固定发放报酬、节日派发红包等方式,大肆招募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制定组织纪律和规定,有效地对组织成员进行拉拢、管理和控制,有组织地对叙永及周边地区运输广东、浙江线旅客的其他客运车辆进行拦截、滋扰、举报,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张翼的妹夫李某的职务便利,为该组织提供非法保护和庇护,逐步壮大为以张翼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利用在交通运输行业中的强势地位,有组织地实施了36起犯罪事实,逐步垄断叙永至浙江、广东方向的超长客运线路,聚敛大量钱财。
  
  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延伸对叙永及周边地区长途客运行业的非法控制,以威胁、恐吓、恶意举报等为手段,以稽查违规运营、维护市场为由,公然索取“保护费”,侵害他人财产权益;以暴力、威胁方式妨害相关执法部门执行公务,公然对抗公权力,同时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稽查队多次非法拦截、围堵车辆过程中,部分驾驶员和同行经营者被威胁、殴打,大量乘客被迫滞留和换乘,“稽查员”甚至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对被害人车辆实施追逐拦截、随意变道、刹车别停等行为,严重危及多名司乘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该组织在叙永长途客运业长期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形成了对叙永本地的垄断和对周边地区的非法控制,严重影响当地交通运输管理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范叙 张勇
  
  放贷141万获利76万“套路贷”涉黑团伙栽了
  
  近日,射洪市法院依法对徐某等18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18年至1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组织聚敛的全部财物及其收益,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徐某在遂宁市船山区赌博场所及周边地区向参赌人员和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牟利,2012年底因收取赌债与他人发生打斗并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2015年起,徐某为收取高利贷非法债务,先后纠集刘某等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时刻跟随、分组轮流看守、威胁恐吓、殴打、喷漆滋扰等手段,在宾馆或被害人家中对被害人逼债,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16起,最终形成以徐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还笼络安排8名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底,徐某与他人合伙成立“遂宁勇聚车贷公司”实施按揭车不押车“套路贷”诈骗犯罪,非法占有借款人钱财。截至案发,以徐某为首的勇聚公司通过“套路贷”方式向53名被害人累计放贷72次,放贷金额196万余元,扣除押金、服务费、头息等先期费用,实际放贷金额141万余元,收回本金102余万元,收取借款人支付的利息、续期费、违约金等合计97万余元,诈骗获利7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有组织地实施软暴力;实施“套路贷”,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聚众斗殴并致人重伤;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及各自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唐兵 苏勤
  
  开赌场占干股 定规矩施暴力
  
  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获刑

  
  9月28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要分子吴某被判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8万元,对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吴某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5年11月,吴伟刑满释放后,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赵某学、蔡某、万某、刘某、张某全、陈某等人,借助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已另处)的影响力和该组织人员的帮助,在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全安镇等地实施开设赌场占干股、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吴伟等人以威胁、打砸等方式在市中区白马镇等地为赌博行业制定“规矩”、维持“秩序”、操控赌场、放高利贷,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形成了一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恶势力。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周明东
  
  开设赌场 聚众斗殴 非法持枪
  
  首犯领刑23年6个月

  
  9月25日,遂宁市安居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遂宁市安居区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安居区检察院指控,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以刘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开设赌场牟取利益,多次持械聚众斗殴,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或随意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经济、治安和生活秩序。
  
  安居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依法判处该组织首犯刘某某有期徒刑2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罚金;对各被告人在开设赌场中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苟煦海 记者 罗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