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 涪城检方推进涉黑涉恶案件“清结”

  
2020-10-09 13:55:56
     

  本报讯(王苏 董衡 赵银熙)近日,由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移送的马某、党某某等14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宣判,该案的判决标志着涪城区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均已审判完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9月上旬,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8件177人,追诉漏犯14人。其中,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案件并起诉14件160人、涉黑“保护伞”1件1人。以上案件法院均已判决,实现了涪城区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清结”。
  
  宽严相济,传递司法温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对5件涉恶案件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承办检察官积极与辩护人、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协商,充分采纳合法合理的从轻意见,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在马某、党某某等14人涉恶案件中,6名被告人因对法律理解错误,拒不认罪。公诉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及开庭审理过程中,多次向被告人释法说理,充分阐明了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利后果。最后,6名被告人疑虑消除,均愿意认罪认罚。
  
  刚性监督,发挥检察建议力量。该院贯彻落实“一案一建议”工作,对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案件逐案分析案件基本情况。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