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2020-09-24 14:18:14
     

  本报讯(于波尔)在泸州中院的推动下,18日,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揭牌成立,标志着泸州市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方面步入标准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轨道。省法院副院长刘楠,泸州市副市长何绍明,泸州中院院长吴洪汛等出席并讲话。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全体理事及会员代表承诺,接受法院监督,坚守本心、不忘初心、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泸州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刘楠强调,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需要;法院和协会要协同共治,切实提升协会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建立机制,发挥协会职能促进破产审判质效提升。

  何绍明要求,要提高站位,不断增强服务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发挥功能,切实体现破产管理人协会服务会员、规范行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明确定位,准确把握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任务,建好、管好、用好破产管理人协会。

  吴洪汛表示,泸州中院将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作用,完善交流协调机制,努力打破制约破产案件审理的瓶颈;全市两级法院将与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努力,推动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护航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