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和工作机制
这五类纠纷可优先选择调解
本报讯(陈睿 记者 刘冰玉)昨(19)日,成都中院召开证劵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并与四川证监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会签《关于加强审判机关与证券期货行业监管部门工作协调配合的备忘录》(简称《备忘录》)和《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简称《合作协议》),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和工作机制。据悉,五类证券期货纠纷可以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和工作机制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纷。
根据《备忘录》,成都中院与四川证监局将从证券期货行政执法,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和司法确认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沟通协作常态化机制,畅通专业意见咨询渠道,共享证券期货纠纷诉讼与调解、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民事诉讼、破产案件、行政处罚等信息。《合作协议》约定,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将被纳入成都中院“和合智解”e调解工作平台特邀调解组织。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双方将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或者推荐证券期货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特邀调解组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和工作机制适用范围包括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纠纷,投资者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的纠纷,投资者与证券期货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投资者之间的纠纷和其他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证券期货纠纷等五类证券期货纠纷。在此基础上,成都中院还将与四川证监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登记备案机制、诉调对接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诉调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
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借助“和合智解”e调解等“一站式”工作平台,运用“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平行案件简化审理”等模式,深化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诉源治理,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成都金融审判工作和国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