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检察院与高校、科研院签署合作协议
协同构建自贸检察工作新格局
本报讯(记者 刘冰玉)近日,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与四川大学法学院自贸试验区暨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举行自贸法律工作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自贸检察工作座谈会。
会上,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与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就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自贸区法治建设科学健康持续发展达成了共识,签订了《关于建立自贸法律工作合作机制备忘录》,未来将在自贸政策法治理论与实务研究、人才培训交流、自贸司法案例及白皮书发布等方面加强交流协作,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探索解决自贸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推动检校双方共赢发展。四川大学法学院自贸试验区暨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分别授予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自贸检察实践基地”牌匾。
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与会专家建议,进一步梳理完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自贸区建设,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符合自贸区法治需求的检察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发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自贸检察工作品牌建设,为四川自贸区、天府新区打造内陆开放经济高地、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