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完成检察内设机构改革

  
2020-06-23 13:31:28
     

  本报讯(张光才 吴杰 记者吴显云)18日,乐至县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院已于2019年11月完成的内设机构改革情况。
  
  据悉,此次改革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通过完善机构和职能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得到更好贯彻落实,并坚持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调整优化检察业务机构职能配置,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该院按照依法设置原则,在法律规定框架下规范机构设置,确保原有和新增的各项检察权有相应的部门承担,突出专业化建设,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的原则,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为基础设置业务机构,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升检察官办案专业化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改革后,资阳市各基层检察院在内设机构设置上保持一致,原来的“科、室、处”统一称“部”,负责人称“主任”或“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