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完成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

  
2020-06-23 13:05:11
     

  本报讯(喻金珊)近日,泸州市政府采取三项措施,高质量完成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由泸州市司法局牵头负责,以泸州市第四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后继续有效,和2019年7月1日后印发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清理范围,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落实起草部门逐一提出清理意见报市司法局汇总审核;市司法局确定专人对各部门报送的文件逐件审查,对存在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有违优化营商环境、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内容的文件核实后提出废止或修改的补充意见;市司法局集中审查后再次将清理结果反馈起草部门征求意见,做到查漏补缺。经清理,宣布保留涉及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64件,废止与失效9件,拟修订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