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诉APP运营商 因证据不足败诉

  
2019-12-24 09:45:18
     

“有充就有送”“玩游戏、话费流量享不停”……如今,这样的手机APP广告链接层出不穷,成都一男子杨某点击下载了某游戏,充值消费高达115万元,他认为推送广告的APP运营商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负责,于是起诉至法院。近日,武侯区法院审结此案,但并未支持该男子的诉讼请求。

杨某诉称,他下载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的某APP软件后,频繁收到该APP推送的娱乐广告。2018年7月,他受广告吸引,点击广告下载了某游戏,陆续进行消费充值115万元。杨某认为,该APP推送的广告具有欺骗性质,他的损失是由于被告对广告审查不严造成的。

被告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辩称,虽然他们是某APP的运营商,但上面的广告是广告联盟基于大数据分析自动推送,在广告发布前无法审核,只能在广告发布后进行人工巡查及审核,该公司与杨某的损失没有半点关系。

武侯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由于网络数据的海量性以及大数据的广告推送,被告无法就网络用户在其APP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全面的实质性审查。而杨某提交的支付宝流水显示,其在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有多次大额转账行为,但绝大部分的收款人无法核实身份,不能证明其花掉的115万元是用于某游戏的充值消费。

因证据不足,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杨某全部诉讼请求。

记者 赵诗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