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出新招保护营商环境

  
2019-11-21 09:32:18
     

全面评估风险,预测办案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并根据影响大小划分为三个等级。记者昨(20)日获悉,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出台《涉企刑事案件风险评估办法》(下称《办法》),探索建立涉企刑事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前,对可能发生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涉企案件风险评估应当注重打击与保护并重,处置措施于法有据、合法合规,做到一案一评估。《办法》要求案件承办人是涉企案件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承办人应当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案件当事人、企业、企业员工的意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规模、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生产经营状况等基础信息,并进行归纳和整理,为开展办案风险评估打好基础。重点调查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税收情况,近期生产经营安排,案件办理是否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否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等。

全面评估风险,预测办案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并根据轻重缓急、影响大小,确定办案风险等级,同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办法》将办案可能造成企业短期内部管理紊乱、销售渠道不畅、经营资金不足的评定为三级风险;可能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资产、资金严重损失的评定为二级风险;可能直接造成涉案民营企业关键生产经营环节无法运行,或导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困难甚至停产的评定为一级风险。情况重大、紧急,可能对本地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风险事项,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根据风险评估内容,从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采取办案措施,作出具体处理决定。近期广安区检察院办理的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程序案,就是一件落实涉企案件风险评估制度的成功案例。截至目前,该院已办理涉企刑事案件6件16人,依法不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4人,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意见3人。

杜金香 记者 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