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银行卡资料 男子获刑3年3个月

  
2019-11-20 09:32:57
     

想挣快钱,男子王东(化名)四处收购他人银行卡资料,再以每套资料加价50至100元的价格进行倒卖。本以为“事业”做的顺风顺水,没想到,倒卖的某女子的银行卡被一诈骗团伙用作诈骗款收款账户,引来警方调查,最终惹火上身。

近日,记者从蒲江县检察院获悉,王东行为构成了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已于11月6日被提起公诉。最终,王东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事件回顾

男子倒卖银行卡资料牟利

王东去年到成都打工。因短期内未找到合适的固定工作,遂通过兼职维持生计。为方便获取兼职信息,他加了多个社交群。今年1月,王东偶然间在群里看到有人发布收购银行卡信息资料的消息。眼下正缺钱的他便联系了对方。双方谈好,一套银行卡全套资料(银行卡、U盾、卡主身份证照片、电话号码)300元。

接下来,王东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资料先后办理了5张银行卡,并当面交给联系好的收卡人。一来二往,收卡人告诉王东,可以去收购其他人的银行卡来卖,他可以给出350元至400元的价格,并告知王东这些卡是用于淘宝刷单冲量、游戏平台转账的,不会有什么事。

王东觉得这种挣钱方式来得容易,又没什么成本。于是,他通过网络、熟人关系四处发布收卡、买卡信息,前后共计收购他人银行卡资料20余套,每套加价50至100元出卖,获利上千元。2019年7月,王东倒卖的一名饶姓女子的银行卡被一诈骗团伙用作诈骗款收款账户。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王东抓获归案。

蒲江县检察院认为,王东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经构成收买、非法出售信用卡信用罪,证据确实充分,且属情节严重,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互联网时代更应保护个人信息

该案的承办检察官表示,非法倒卖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严重妨害了信用卡管理秩序,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随着互联网社会的发展和各种技术的进步,各种社交软件、移动支付方式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人们自我防范意识和信息安全意识的淡薄,为某些犯罪分子留下了可趁之机。“这种利用互联网的犯罪具有隐蔽性、高技术性,普通的社会公众对此防不胜防,难免一不小心即成为犯罪对象。”检察官在此告诫广大市民,互联网时代更应该保护好个人信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避免个人信息被侵犯。

蒲江检记者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