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繁简分流”让司法公正提速增效

  
2019-11-08 10:06:54
     

11月7日,记者从乐至县委政法委获悉,为破解案多人少、诉讼程序复杂、审判质效难以保证等难题,乐至县法院探索推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机制,通过构建繁简分流体系、创新审理裁判方式、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做到“简案快审、类案专审”,实现司法资源整合、案件繁简分离、审判质效提升,及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院注重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突出审判力量整合配备,创新设立立案快审团队和人民法庭快审团队,建立繁简分流体系,形成繁简案件分类有效办理的工作格局。快审团队均配置精力充沛、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员额法官4名、法院助理5至7名,设置专职分流员,对民商事案件进行繁简甄别及分流,并于登记立案当日启动繁简分流程序,3日内完成甄别,将简易案件分配至快审团队进行简案快审,将复杂案件移送至专业化团队进行难案精审,真正实现繁简分流。今年以来,完成案件甄别分流2370件,快审团队承办案件1431件,占该院民商事案件的60.37%。开展立案引导,在立案咨询、立案登记阶段,由分流员指导原告如实填写《诉讼要素表格》、明确各项诉讼请求,判别明晰案件复杂程度。实行先行调解,对简易案件在原告、被告同意当场调解后,当即联系快审团队法官进行现场调解,调解成功的,随即制作、送达调解书,实现双方当事人化解纠纷“只跑一趟”。今年以来,该院快审团队审结的1303件案件中,撤诉352件,调解501件,调撤率为65.46%,其中立案快审团队调撤率达75.38%。

该院积极探索推进民事庭审方式改革,对简易案件及时分案、排期,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简化传唤当事人方式,采用电子送达、电话方式通知举证、答辩、开庭等事项;指定适宜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对被告明确表示放弃15日答辩期的案件,启用“绿色通道”,立即进行庭前调解,调解未成功的,当即进行开庭审理,做到了简易案件庭审程序的极限压缩。推行“要素式”审判,对双方一致认可的要素进行填表式简写,对双方争议的要素,写明双方的诉辩意见、证据和法院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真正做到焦点突出、详略得当。

该院出台《关于民商事案件简案快审流程的若干规定》《民商事审判团队运行工作方案》,健全繁简分流机制,完善简案快审程序,推动繁简分流审判机制形成常态、取得长效。突出“短、频、快”特点,力争将大量的简易、简单、小额诉讼案件通过立案调解和速裁的方式,把纠纷快速化解在立案阶段。自快审团队运行以来,县法院2019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8天,较2017年减少11天。

唐东 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