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共利益 自贡检察官在行动

  
2019-11-08 10:00:47
     

许冬亮徐必文本报记者郭建民文/图

公益,顾名思义就是公共利益。近年来,公益组织、公益团体、公益个人层出不穷,做公益事业、当公益明星、搞公益活动此起彼伏。这本身是值得弘扬和倡导的行为,但不管是团体还是个人,均有其局限性,缺乏权威性。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写入《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这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式确立。

今年10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张军指出,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健康发展,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受到广泛关注。检察机关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党委的法治参谋,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

公益诉讼——为了国家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自贡检察官顺势而为,强势出击!为公益,他们立志要做国家和人民的保护者!为公益,他们立下铮铮誓言:打造“全省叫得响、全国有影响”的“益+”公益诉讼品牌!

自贡检察的“四梁八柱”

2017年初,自贡市委部署打赢环保翻身仗,自贡市检察院第一时间部署开展“打赢环保翻身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自贡市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后,提出了新时代自贡检察“贯穿一条主线、抓好四项重点、建设四个中心、实现一大目标”的“1441”转型发展思路。其中,全面建立两级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赫然在列。

今年7月1日,自贡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品牌正式揭牌,自贡检察公益诉讼“C位出道”!

近年来,自贡检察机关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0件,立案3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1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40.14亩、复垦耕地499.49亩,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467亩,清理被污染河道30.93公里、水域面积190.5亩,督促收回被套取或冒领国家补贴资金300余万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4216吨、占地面积575.45亩,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79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6家、违法养殖场6个,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127.65千克。

今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荣县检察院诉国土管理部门不依法全面履职案被评选为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18年3月,荣县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荣县某公司为营利导致该县旭阳镇石碓窝村近28亩土地荒芜无法耕种,耕地资源遭到破坏。2018年5月,荣县检察院向荣县国土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将破坏的耕地复垦。2018年12月,荣县检察院向荣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今年5月21日,荣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荣县国土管理部门在判决生效后对本案所涉土地后续复垦事项依法履行职责。该案的审结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由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及各行政执法单位为成员的全市公益保护联席制度正式成立;由自贡市检察院和6个基层检察院全覆盖的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在全省首批成立,两级检察院上下一体、联动办案的格局初见成效;由9名取得国家民航总局颁发飞行执照的检察人员组成的“益+翼”无人机飞行大队,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由村、社区主任和网格员组成的公益信息联络员,发挥其发现线索作用,通过公益信息联络员广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因成绩斐然,自贡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公益诉讼调查核实办案规范化、调查指挥中心、快速检测系统建设三项试点检察院,系全省唯一的“三试点”检察院。

公益品牌“叫好又叫座”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生命力不只是写在法律当中,更重要的是真正能帮老百姓解决问题。希望检察公益诉讼成为人民利益的有力维护者。”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这样评价。

如何让“益+”公益诉讼这块品牌“叫好又叫座”?如何让检察建议在发出之后就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发出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又是怎样的关系?如何既降低办案成本,缩短办案时间,又使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得到及早保护?

自贡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精心谋划,深思熟虑,加强了规范化办案的要求,规范了调查核实和诉前程序,特别重视在诉前程序解决问题,树立了在诉前程序就能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在案件“回头看”中,对诉前检察建议未整改落实到位的案件,逐案与相应的行政机关沟通,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坚决依法起诉。

自贡市检察院以打造“全省叫得响、全国有影响”的“益+”公益诉讼品牌为目标,全力拓展了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把公益诉讼向精细化转型、向规范化发展、向专业化迈进,形成了全市公益保护格局,推动“益+”成为全市公益保护品牌。公益诉讼围绕中心大局已逐步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10月15日,在视察和听取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后,自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豹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在全市公益保护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自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笑禹高度肯定了自贡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取得的实质性成效,认为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站位高、理念新、措施实、效果好、机制畅,法院、司法及各行政机关强化协作配合,全市公益保护成效初显。

刘笑禹指出,检察机关要更加注重公益诉讼办案的质量和监督的精准性,要通过办理有影响典型案件,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办案效果,切实推动地方政府解决一个领域、一个方面、一个时期的社会治理难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自贡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将继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为服务保障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典型案例

●案例1

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干警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活动中,发现辖区内多家“紫微星”保健品商铺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危害公共安全。自流井区检察院依法向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根据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书面回复,该局已对相关商铺作出了行政处罚,清除了虚假宣传标语和图片。该案的办理强力打击了保健品虚假宣传和违法诊疗活动,有力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案例2

自贡市沿滩区检察院院在办理自贡市某公司负责人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中发现:自贡某公司采取欺骗手段,以旧粮200余万公斤代替新粮轮入,骗取市级储备粮轮换补贴130余万元,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沿滩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对该公司轮入的市级储备粮的验收过程中的不当履职行为,依法应予以纠正;依法追回已拨付给该公司的轮换补贴130余万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的专项补贴资金被骗取问题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依法追回轮换补贴130余万元;督促自贡市某公司对现库存不合格的收储粮食进行依法处理,加强对市级储备粮轮换工作的监管。该案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取得了实质效果。

●案例3

荣县长山镇青龙村十四组垃圾填埋场,从2011年至2014年随意倾倒垃圾达12000吨至15000吨,滤液未能集中收集。荣县检察院干警多次到现场调查取证,动用无人机对垃圾场的现状进行了航拍,证实垃圾场对地表水产生的污染。荣县检察院立即向长山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规范处置随意倾倒的生活垃圾,并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性治理。

该案是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自贡市办理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督促长山镇政府切实履行公益维护职责,垃圾场问题被彻底整改,维护了周边环境和自贡市“小井沟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