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检方“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2019-10-24 09:44:14
     

近日,青羊区检察院与青羊区公安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引导侦查取证规范化建设暨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规定》,双方从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注重实效等方面优化完善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取证机制,促使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全力破解引导侦查取证的困境,奋力推动“做优”刑事检察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记者了解到,双方首先合理确定案件范围,突出重点。青羊区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后,将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毒品犯罪、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涉众犯罪等11类案件纳入引导侦查取证范畴。“对所有刑事案件进行引导既不现实也无必要,我们需要做到有的放矢。”青羊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随意启动、过程混乱、效果不明是引导侦查取证机制面临的突出问题。因此,青羊区检察院通过构建清晰的引导侦查取证流程,规范运转。例如,在启动上,该院要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进行前期审核,剥离不符合条件的案件;在运行中,形成完整的审批流程记录,作为案卷材料入卷备查。

此外,该院还要求线上线下同步运转,全程留痕。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要求引导侦查取证案件必须在系统中创建“侦监适时介入侦查案件”,案件办结后应当按照“一案一档”的工作要求,将邀请函、审批表、登记表、建议书等材料全部归入内卷。

青检宣记者 王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