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 成都“电马儿”带牌销售

  
2019-10-24 09:42:26
     

10月23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的标准,成都将设立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登记服务站,对生产厂家的检测设备实施联网监管,实现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设立登记服务站开展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的准入基本条件包括: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应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固定经营场所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检测设备、查验场地、制证中心应具备在成都市或天府新区的固定场所设有电动自行车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应属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指定的授权经销商,且取得成都市营业执照,具备开具税务部门统一规定的机打销售发票以及具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和场地。

此举为全国首创,成都交管部门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登记服务站开展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时,应随车免费赠送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及18个月的电动自行车责任险;悬挂“安全提示牌”;在电动自行车后座垫上喷涂“仅限搭乘12岁以下儿童一名”字样。

成都交警自主研发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让电动自行车销售商使用专用系统实现购车人身份信息采集,并对购车人信息进行审核、比对和上传。经系统自动审核比对确认购车人与登记车主一致并自动审核合格后,将车主信息与预登记车辆信息进行绑定,随后将相关信息反馈生产厂家登记服务站,经业务审核后由销售商完成登记,让群众购车后无需再到公安机关办理上户业务。

目前,成都交警已上线“电子证照”推广应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工作人员引导购车群众在手机上注册“蓉e行”,直接申领电子化行驶证,真正实现群众不跑路,购车即可上道路行驶。

记者 宋雨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