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白江区司法局:多措并举 锐意创新

  
2019-10-18 09:26:00
     

成都青白江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于推进政府的法治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和核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等,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推行“三项制度”树立行政执法标准

青白江区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将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纳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构建了“1+2+3+4”制度体系,即1个意见(《关于青白江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意见》)、2个配套(《青白江区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及《关于推进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机制的实施方案》)、3张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4类文本(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做到摸清家底、找准问题、精准发力。

编制完成权力清单并对外公布,利用“互联网+”平台对外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执法活动流程、执法案件基本信息……今年以来,青白江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和执法依据,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

将移动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全新辅助形式,目前,该区相关执法部门共配备执法记录仪900余套……记者了解到,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障执法过程记录合法真实,青白江区司法局结合执法实际,创新常态化执法全过程记录方式。为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该局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重要形式,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

同时,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青白江区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要求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审核流程环节,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和涉案金额等因素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并围绕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依据是否准确等内容严格审核,从源头上把好关口。加强主体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环境

7月30日,青白江区组织开展了四川省2019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成都考区青白江考点)考试,全区102名拟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参加。这是青白江区司法局为推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青白江区司法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培养,邀请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院长卫德佳为该区新办执法证人员开展培训,全区新办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培训、考试465人次,执法证年审检验403个。

与此同时,青白江区还以阳光监督为基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市民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27名作为社会监督员,形成社会监督员“名录库”,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构建“市场监管、社会监督”同频共振的监管模式。据统计,该区已开展各类双随机抽查146次,实施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7次,相关工作情况在2018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工作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并上报国务院办公厅。推广“三张清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是改革创新行政管理的突破口。青白江区司法局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公正透明原则,全面梳理编制区级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三张清单”,梳理编制不予处罚事项1355项、从轻处罚事项1389项、减轻处罚事项1363项,并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同时,为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优良的国际化营商环境,该局要求执法部门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外,针对一般投资经营行为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将柔性执法细化为设置合理“观察期”、设置必要“过渡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守信激励等可操作性方式,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等形式开展柔性执法9000余次,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融处罚于教育之中,避免企业因小过失贻误大发展,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本报记者 夏菲妮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