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诉调对接 突破司法鉴定困境

  
2019-10-16 09:59:35
     

内江市市中区法院高效调解7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列案

近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民事综合审判团队高效调解审结7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列案。该院本着“多环节”“多渠道”“多方法”调解的基本原则,调动法官运用,灵活运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手段,实现了诉调精准对接,形成了“诉前+诉中”分层调解、“内部+外部”多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突破了司法鉴定周期长、制约调解等实务困境,达到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目的。

该系列案原告为某小区6幢的7户业主,在与开发商办完交房手续后,发现购买的房屋墙体出现不同程度的开裂、地基下沉、门窗变形等问题。之后这几家业主找到开发商反映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为了证明所建楼体基础部分不存在质量问题,拿出了规划和建设局开具的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其所建工程验收合格,并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对楼体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房屋墙体出现开裂、地基下沉、门窗变形的原因是因为业主不合理使用排水管道,导致地基被长期浸泡引起下沉。业主与开发商协商未果,遂起诉至法院。案件承办人考虑到涉案人数众多,且涉案标的物为住宅,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另外如果涉案房屋所在工程经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裁判结果可能会引起社会舆论对政府部门公信力的影响,因此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启动了司法鉴定程序,对涉案房屋出现开裂、地基下沉、门窗变形的原因进行鉴定。但因申请鉴定方未及时缴纳鉴定费用,鉴定机构依法终止了鉴定程序。在没有鉴定意见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前提下,承办人准确预判案情,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后本着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及时化解纠纷的目标,通过耐心明法析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对房屋整改修复和违约责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几名业主向法院申请撤诉。

借助对大调解的灵活运用,该院突破了司法鉴定的困境,使案件裁判摆脱对鉴定意见的盲目依赖,增强案件承办人的办案能力,提升群众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度。

牛天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