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刑事案件审判进医院

  
2019-08-23 12:53:47
     

本报讯(罗永霞 沈西)“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近日,泸县人民医院会议室响起法槌声,拉开一起盗窃案件的巡回审理程序。

因犯盗窃罪,周某曾3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今年4月,周某因扒窃手机两部被抓获。因突发疾病,周某于7月入院治疗,临近开庭前仍在医院治疗,且颈椎和左手臂无法活动。承办法官通过与医院沟通,经周某同意,准备到医院巡回审理此案。

由于周某已提前了解认罪认罚相关规定,且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按照简易程序,法官当庭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且赔偿损失35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