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通报多起我省律师行业维权与惩戒案例

  
2019-07-30 17:23:4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见习记者 赵紫荆

7月30日,省律协召开第四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律师行业维权与惩戒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今年上半年,全省律师协会共收到咨询、投诉104件,办理律师维权案件17件。

刀刃向内 加大惩戒工作力度

案例1:犯受贿罪 律师被判刑

2017年6月22日,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赫某作为兼职律师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犯受贿罪,被四川省会理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0元。2019年1月22日,四川省律师协会给予赫某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案例2:伪造判决书 律师被处罚

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在代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为了应付委托人的催促,在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时,用打印判决书前文,复印法院判决书盖章页的方式,拼接了份虚假的《民事判决书》给委托人。2019年1月22日,乐山市律师协会给予李某中止会员权利十二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案例3:违反会见规定 律师受行业纪律处分

2018年12月5日,凉山州律师协会接到凉山州禁毒局的投诉,反映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某违规会见犯罪嫌疑人。经凉山州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唐某确有将自己的手机交给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行为。2019年3月7日,凉山州律师协会给予唐某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案例4:诱导当事人行贿 律师被公开谴责

2019年1月25日,自贡市律师协会接到中共自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室移送的函,反映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某为影响二审判决结果,向委托人提议行贿法官。经自贡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代某确有主动向当事人提议行贿法官的违规行为。2019年3月22日,自贡市律师协会给予代某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依法维权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案例1:省市联动解救被围成都律师

2019年2月2日上午,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蒲律师、张律师代表其顾问单位参加乐山某县信访局主持的某项目交房集体争议协调会结束后,刚走出信访局门口,就被上百位项目业主团团围住,不让离开。两位律师报警求助无果,已被限制人身自由近三个小时,遂于下午14时许向省律协维权中心申请维权,请求保障人身自由。

省律协维权中心接报后立即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乐山市律师协会,并责成乐山市律协立即协调该维权申请有关事宜。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会长孔俊立即就此事转向乐山市政法委领导进行了汇报,市律协副会长、维权委主任彭健,秘书长谢坤也积极联系当地各部门,请求相关部门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人身自由。

经各方努力,被围律师最后顺利、平安离开。该维权案件在受理后不到两个小时便得到圆满解决。两名律师对于省、市两级律协高效办理律师维权工作表示满意和感激。

案例2:省际联动解救被围天津律师

2019年2月28日,天津市一名律师及其助理在成都市金牛区杜家碾社区因解决当事人拆迁补偿问题被围困。省律协维权中心接到天津律协申请维权的协调函后随即指示启动跨省上下联动维权工作机制,省律协维权委主任李天瑜现场指导并积极协调各方。

当天下午天津律师及助理成功解围脱困,李天瑜主任代表省律协前往慰问。天津律协为此向省律协发来感谢函,对四川律协维权的速度和执行力表示高度赞赏。

案例3:执业证书被扣留 省律协上下联动维权

2019年2月2日下午14时,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律师前往眉山某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完毕后,姚律师将会见笔录交看守所干警检查时,看守所干警认为笔录记载内容有不当之处,遂扣留了姚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与委托书。次日,姚律师再次前往看守所要求退还律师执业证与委托书,看守所方面称已将此事通报办案单位和成都市律协,暂扣律师执业证与委托书,要求其等待处理结果。

2019年2月3日,姚律师向省律协书面申请维权。省律协副会长罗毅接报后随即指示启动上下联动维权工作机制。在省律协副会长陈泽刚、省律协维权委主任李天瑜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省律协维权委委员、眉山市律协副会长周崇新与眉山市看守所领导就此事充分沟通协商,形成了初步解决意见。

2019年2月12日,看守所向姚律师发还了律师执业证和委托书。

案例4:跨省维护律师申请权

2019年6月6日,四川省律协维权中心收到成都市律协报送的四川某律师事务所杨律师提出的维权申请。维权申请反映了杨律师在接受律所指派为当事人泉州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时,山东某法院拒绝办理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一事。

收到维权申请后,四川省律协维权委迅即与山东律协取得联系,并以四川省律协名义致函山东律协,商请协助办理有关维权事宜,并安排省律协维权委副主任艾述洪、宋立鹏跟进办理该案。期间,维权委李天瑜主任和艾述洪副主任多次联系杨律师,及时告知其有关沟通、协调工作情况,并询问杨律师有无新的困难。

6月15日,山东某法院相关负责人致电杨律师表示歉意,并请杨律师将相应申请材料邮寄给法院。杨律师对两省维权委跨省的有效联动,表达诚挚谢意。

案例5:两省律协协同合作 维护律师会见权

5月31日,省律协维权中心收到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安徽律师事务所王律师的情况反映,其在成都申请会见受阻,相关单位以会见函非手写盖章为由不予安排会见。根据安徽律协反馈,目前安徽省律师案件全部录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机打会见函,带二维码查真伪,统一为电子签章,故此安徽律协商请四川律协帮助该律师完成会见。

收到维权申请后,省律协维权委李天瑜主任立即安排艾述洪具体办理。维权委承办人首先通过扫描机打会见函上的二维码核实了该机打会见函的真实性,确认显示的委托信息与王律师提供的机打会见函一致后,立即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介绍了王律师出具机打会见函的原因,并希望依法尽快安排会见。同时,为稳妥起见,又与相关单位律师会见接待处的值班警官进行沟通。当日11时50分,王律师向省律协反馈看守所已安排下午进行会见。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哪些行为可以进行投诉?

根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如果律师执业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可以进行投诉:

(1)代理不尽责行为;

(2)违规收案收费行为;

(3)违反司法行政管理或行业管理行为;

(4)利益冲突行为;

(5)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行为;

(6)不正当竞争行为;

(7)妨碍司法公正行为;

(8)泄露秘密或隐私行为;

(9)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