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泸州市中级法院24名干警在该院院长吴洪汛带领下,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互助共济行为,积极参加无偿献血,为社会奉献大爱。据悉,泸州中院每年都会组织干警参加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期人民法官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的良好风貌。图为吴洪汛正在献血。曾莲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