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法院:用“保护令”挡住家暴

  
2016-11-15 10:28:45
     

为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泸州市纳溪区法院于今年3月成立反家暴中心和临时庇护所,并与公安、民政、妇联、关工委等10余部门联动,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和震慑家暴行为。截至目前,纳溪区法院家事法庭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份,临时收留庇护遭遇家暴妇女3名,老人1名。纳溪区反家暴举措初见成效。

酒鬼老公施暴

交给村委会监督

“情况紧急,我们会立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帮你办理庇护所入住手续,避免再次遭受家庭暴力,确保你的人身安全。”10月25日,张某在妇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纳溪区法院反家暴中心,请求法律庇护。

张某与丈夫潘某结婚已有10余年,潘某经常醉酒后对张某进行谩骂、殴打。10月24日晚,张某再次被潘某酒后殴致左眼眶淤青、左小腿部受伤,后在朋友的鼓励陪同下来到妇联反映情况。妇联工作人员马上与纳溪法院反家暴中心联系,并陪同张某到反家暴中心报案。反家暴中心工作人员迅速启动反家暴程序,在查看伤情、审查材料后立即受理了张某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并办理了庇护所入住手续。

为及时阻止潘某的暴力行为,家事法庭法官第二天一早来到潘某家中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对潘某进行了训诫。潘某当场承认错误并当场向张某道歉。随后,法官再次对双方进行劝导,并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及时送达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监督潘某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夫妻感情破裂

妻子脱离苦海

“法官,我想起诉离婚,但我怕我家那口子知道后,我回去他又会暴打我,我该怎么办啊?”近日,一脸焦虑的闫某向纳溪家区法院家事法庭求助。

闫某的丈夫罗某脾气暴躁,经常对闫拳脚相向。闫某每次忍无可忍都会离家出走一段时间,而罗某会发疯般地去寻找她,哀求道歉。可过不多久,罗某又故态重演。因此,闫决定与罗离婚。罗某不同意,扬言:“如果她与我离婚,就打死她”。

前不久,闫某向纳溪法院家事法庭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和临时庇护申请及离婚诉求。第二天,承办法官通知罗某到家事法庭,向他送达了人身保护令裁定,并对罗某进行了严厉的教育和训诫,告知罗某若违反裁定,将受到拘留或罚款的处罚。同时,法院及时将裁定送达给了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

案件审理当天,闫某表示坚决要与罗某离婚。通过法官的调解和疏导,罗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同意离婚。 王娜豆雪霞 李兴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