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驿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成效显著

  
2016-11-03 09:58:04
     

惩治预防并重 筑牢反腐防线

成都龙泉驿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成效显著

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长姚广平到龙泉街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本报记者 曾昌文 文/图

今年以来,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为落实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将发展生产脱贫、生态移民补偿、教育卫生脱贫、社会保障兜底等扶贫工作作为查办扶贫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将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作为重点环节,在全区范围内加强了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预防力度,取得了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效。

今年3月7日,正在忙着装修新家的龙泉驿区农业发展局果技站站长吴某怎么也没有想到,作为技术型干部的他居然受到检察院的传唤,要他配合接受一起涉嫌受贿案的调查。

到了检察院后,吴某才得知,原来几天前朋友蒋某送给他的10万元感谢费“出卖”了他。

帮忙后拿感谢费

街办副主任获刑一年

2012年11月至2015年9月,原为龙泉驿区农业发展局果技站站长的吴某挂职担任龙泉驿山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农业、林业、水利、农办等工作。

就在吴某挂职期间,其朋友蒋某多次邀请他一起吃饭喝酒。一个是搞技术出身的党政干部,一个是挂靠在某建筑公司的包工头,二人本来没有多大的交集。一来二去,生性耿直的吴某与豪爽的蒋某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而蒋某对吴某也没有提出过什么帮忙的要求。

2014年7月,吴某挂职的山泉镇花果村7组总标的300余万元的堰塘景观打造项目对外招标。获悉消息的蒋某找到吴某,问吴某是否能搭手帮助他拿到这个项目。想到蒋某和自己的关系,再加上蒋某之前也没有找过自己帮忙,吴某就一口应承了下来。随后,蒋某就遵照吴某的“指示”,让其挂靠的建筑公司顺利中标。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吴某又动用手中的权力,在工程施工以及工程款拨付上给予了蒋某力所能及的照顾。

今年春节后,得知吴某正在装修位于龙泉驿区某小区的新家时,蒋某就有了报答吴某的想法。3月4日17时过,刚下班回家的吴某接到蒋某的电话,蒋某在电话中对他说了一大通感谢的话,并约他见上一面。随后,两人在龙泉驿城区某路口见面。见面后,蒋某将一个装有10万元现金的袋子交给了吴某。

收到蒋某10万元感谢费的第二天,吴某就将其中的3万元用于添置新家的家具,并将另外7万元现金放在家中。令吴某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就是这10万元的感谢费,将让他面临牢狱之灾。3月7日,龙泉驿区检察院侦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吴某在花果村7组堰塘景观打造项目中有受贿嫌疑,遂于当日将其依法传唤接受调查。

到案后,吴某如实交代了其在堰塘景观打造项目中对于蒋某的关照以及蒋某给了他10万元感谢费的事实,并让其家属主动退出了10万元受贿款。3月22日,吴某被龙泉驿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8月12日,龙泉驿区检察院以吴某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龙泉驿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8月26日,龙泉驿区法院依法对吴某一案作出判决:吴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吴某犯罪所得10万元予以追缴。

“吴某一案给我们的基层党政干部敲响了警钟,尤其是在目前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的背景下,极有可能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0月18日,龙泉驿区检察院侦查预防科科长曾显章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在吴某收受蒋某的感谢费的同时,项目所在地花果村的村支部书记吴某某也收到了蒋某的3万元“感谢费”。不过,吴某某并没有将这3万元的“感谢费”据为己有,而是在第一时间选择了上缴。“我们在办案的过程中也曾问过吴某某为什么不要这笔‘感谢费’,他表示不义之财不应当占有。如果每个党政干部都有吴某某这样的自觉抵御腐败的意识,扶贫工作中的职务犯罪行为将没有发生的可能。”

加强惩治预防

构筑扶贫领域反腐防线

记者从龙泉驿区检察院获悉,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及省市检察院和省市扶贫办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该院与龙泉驿区扶贫办于今年9月初也出台了关于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意见。

“我们与区扶贫办联合出台的这个意见,就是要通过加强联系与配合,严厉惩治和积极预防可能发生在我区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共同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的反腐倡廉‘防线’建设,为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10月18日,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长姚广平告诉记者。

据悉,为加强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集中整治和预防,龙泉驿区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检察院反贪、预防等部门及区农林局组成,以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组织讨论、研究和部署在扶贫领域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分析研究在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与廉政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对策。为加强沟通,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还建立了信息交流制度:扶贫办制定的有关扶贫工作各项制度,扶贫工作的一些相关资料,发现的扶贫干部违法违纪情况,以及在扶贫工作中出现的与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有关的新情况、新问题,都及时通过领导小组向检察院通报;检察院通过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的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扶贫办通报职务犯罪发生的新特点、新规律,介绍预防职务犯罪的新形势、新方法,为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通过依法查办、警示教育、针对性预防等手段,龙泉驿区检察院在全区涉及精准扶贫工作的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了大量的集中整治和预防专项工作。

针对扶贫工作的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开展,该院组织了专门力量进行排查。“对于发生在发展生产脱贫、生态移民补偿、教育卫生脱贫、社会保障兜底等扶贫工作中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层层截留、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我们一直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对于发生在与扶贫领域相关的惠农、富农等农村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也将依法予以查办。”姚广平说。

“为增强扶贫领域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我们近年来在扶贫领域开展的法治宣传每年都不低于两次,从加强对扶贫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入手,提高其廉政意识。同时,我们还利用查办典型案件的机会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为扶贫干部树立牢固的思想防线,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吴某某主动拒绝‘感谢费’一事就是近年来我们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的成果。”姚广平告诉记者,为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该院与扶贫办将扶贫规划编制和落实、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扶贫对象的识别和认定、扶贫项目审批和实施等环节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环节。

强化预测预警

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今年以来,龙泉驿区检察院率先在扶贫领域建立了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使预防职务犯罪从查办案件的“末端扫尾工序”,转变为可对案件预测预警的“前端防火墙”,职务犯罪预防像天气预报一样可预测预警。

为强化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调查研究,龙泉驿区检察院和区扶贫办在认真分析、研究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趋势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对策。同时,对于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两家单位还进行了前瞻性、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找准职务犯罪发生的根本症结,逐步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并及时在全区扶贫职能部门和乡镇中推广。

“防止生病提前打预防针,生病后找到病因,彻底根除病灶。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除了有‘事前预防’的作用,还有在‘事中监督’的作用。”姚广平表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时候,针对办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协助发案单位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