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世东 记者 唐万贵)近日,攀枝花市检察院制定下发《攀枝花市刑事案件“四类人员”庭审询问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加强与审判、侦查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规范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和有专门知识人员的出庭作证工作,进一步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目前,该《规则》被最高检公诉厅全文转发,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据了解,该《规则》分为6个部分24条,充分体现庭审实质化要求,对出庭人证询问方式、内容、程序等进行规范,按照“四类人员”不同身份,明确庭审询问要求;规范询问、质证事项,确保庭审顺利进行;要求抓住证言的矛盾及薄弱环节加强询问,达到询问目的。
该《规则》为全市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辩护律师规范有效开展庭审询问拉起标尺、划定红线,提升公诉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出庭人证在证明案件事实、澄清争议焦点、增强庭审效果、提高裁判可接受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