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改革要动力 向管理要效益
——成都高新区法院破解案多人少两项改革掠影
法官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装订卷宗
本报记者刘冰玉蒋京洲文/图
案件数量年年在涨,法官数量却不涨反降——这是近几年来大多数法院案多人少的直接原因。以成都高新区法院为例,近五年来,该院的收案率一直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为此,高新区法院深入各地调研,逐渐探索出审判辅助事务剥离和民事审判“繁简分流快处”机制的新路子。
2014年,高新区法院受理案件达10199件,2015年增长为17009件。今年上半年,高新区法院受理案件数持续增长,截止到6月30日,受理案件达14561件,同比增长67.87%,受理案件数增幅居20个基层法院之首。
案件压力如此巨大,该院的法官队伍呈现出“法官断层、年龄老化、人员缺编、人员流失”的状况。高新区法院现有一线法官36名,而超过45岁的法官达到了8人,审判经验不满5年的法官比例为58.3%。这样的人员构成,按旧的办案体制难以适应法官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也难以应对不断增长的案件压力。
为此,高新区法院深入各地调研,分析案多人少矛盾的机制性原因,逐渐探索出审判辅助事务剥离和民事审判“繁简分流快处”机制的新路子。
第一招 民事审判“繁简分流快处”
在无法增加法官人数的情况下,要破解案多人少,就要提高法官的办案效率。高新区法院在进行深入调研后,创新性地开展了“繁简分流快处”机制,将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进行分流,由不同的法官分别处理,做到简单案件快处,复杂案件精审。
前台后台——案件分流大舞台
8月5日上午10时,高新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周寓先在办公室埋头工作。此时桌上堆放的卷宗已经完全盖住了坐在后面的周寓先,而40分钟后他将有一次开庭。
高新区法院民事审判业务庭有三个,即民一庭、民二庭及知识产权庭。在启动“繁简分流快处”机制改革后,民一庭就成为了这一机制的“大前台”。周寓先向记者介绍,“所有的案件到我们法院后,都在民一庭进行登记。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将案件分为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前一类案件就在一庭进行处理,复杂案件就分流到后台进行精细审理。”
据介绍,目前有80%的案子分流至民一庭进行处理,剩下的20%则流转到后台进行处理。
而周寓先口中的“后台”,指的就是民二庭和知识产权庭。相较于民一庭这个“大前台”,后台的案件数量和法官人数都较少,但工作并不轻松。民二庭庭长徐永红告诉记者:“这剩下20%的案件,一部分是较为复杂的案件直接立案,另一部分是通过民一庭流转,无论哪一种,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调解前置——高新分流模式
高新区法院在探索繁简分流的过程中,采取了与其他法院不尽相同的一种方式——将“先行调解”嵌入式前置,依据法律规定将先行调解程序前置于登记立案之前,并赋予先行调解阶段以繁简分流的制度功用。“先行调解并不意味着强制调解。”周寓先告诉记者,法院会在充分征求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再决定是否对案件启用调解程序。根据法院规定,调解程序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而当事人如果对调解程序不满,则可以随时终止调解,进入诉讼程序。“按照以往的程序,一个案子到法院来,走完立案、送达、举证、排期开庭等程序,最理想的情况也要一个月。最尴尬的莫过于终于开庭,庭上一问,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周寓先说。
而通过先行调解,给前后两部分的审理工作都带来了便利,也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自实行先行调解之后,最快的案子当天到院,当天就能够调撤。
尽展所长——人员岗位也要分
据该院研究室主任李降兵介绍,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办案特点,有些法官擅长调解,有些法官倾向于精审精判。这些特点都是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逐渐形成。
为提高效率,高新区法院搭建了契合该院实际情况的繁简分流平台,将不同审判风格的法官安排到更为合适的岗位上,让擅长调撤、快裁的法官能够不为复杂案件所累,快速处理更多案件;也让那些擅长精审精判的法官能够尽展所长。
同时,为了保证考核的公平,高新法院建立了“前后有别”的科学考评机制。将前、后台法官的办案任务比设定为2:1,即前台法官的饱和工作量为400件,后台法官的饱和工作量200件;该饱和工作量的80%则构成基本工作量。该院还设计了前后台不同岗位之间的轮岗交流制度,更好地培养法官的专业素质。
案件繁简分流在高新区法院实施一年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已实现对全部民商事案件的筛选过滤,保障了案件能够精准地分类处置。
2014年,高新区法院民商事审判结案5348件,结案率为78%;2015年,该院民商事审判结案8461件,结案率为79%。前台法官的人均办案率达到了470件,后台为322件。
在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法官人员数量不变的情况下,该院的结案率依旧维持在较高的水平。高新区法院的一审服判息诉率在城区法院排名第一,撤诉率在城区法院排名第二,调解率为城区法院第二。
第二招 审判辅助事务制度化剥离
导致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困局的另一个问题,表现为审判核心事务与审判辅助事务的运转均集中于法官或审判单元,让法官不能将精力集中于审判事务中,严重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为此,高新区法院于2014年着手研究审判辅助事务的剥离。目前已按司法行政事务、程序保障类事务、判断实施类事务进行了剥离。通过培养专业化团队、购买外包服务的方式,初步构建出审判辅助事务的制度化剥离体系,并研发了配套信息化管理系统,改革成效显著。
为法官减负——辅助事务剥离
8月5日上午11时,记者来到该院装订组办公区。该小组6名装订员正在紧锣密鼓地装订和整理案件卷宗。据其负责人介绍,今年已经接受6037件案件的卷宗材料,已经装订完成3993件,共计5157册。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同一区域的送达组查看情况。与热火朝天工作的装订组不同,送达组的大部分工作人员均外出。据介绍,送达组10个人平均每月要送达800-1000份传票。
目前,高新区法院已经将送达、保全、人民陪审员调用、卷宗装订、扫描录入、庭审记录等六大事务从审判核心事务中剥离,并组织了专职小微组织,分流、接管、实施单项审判辅助事务。对目前已剥离的六大审判辅助事务,均已实现单列管理,并分别成立五个专职小微事务组织,即送达组、保全组、扫描装订组、速录组、人民陪审员联络站。
民二庭庭长徐永红告诉记者,以往自己在办案时,很多时间都花在了这些事务上。据她估计,将审判辅助事务剥离后,能够节省法官近20%的时间和精力。
系统连接——事务全程可控
审判辅助事务的制度化剥离并不意味审判核心事务与审判辅助事务彻底分离、各行其事。被剥离、分流出来的审判辅助事务交由小微组完成后,须将结果返回给审判,并通过审判对辅助事务完成结果的运用来达到对审判的回馈。此即审判辅助事务“剥而不离”的衔接机制创新,其完整过程为“剥离—分流—接管—实施—返回—运用”。
以送达事务为例,案件外出送达移交到送达组后,送达组须完成外出直接送达;之后,送达人员将当事人签字确认的《送达回证》退回审判单元,并由审判单元确认送达行为效力;若确认送达有效,则视为该项辅助事务已完成,审判单元可据此计算答辩期、管辖异议期等法定期限,用作开庭排期。
法官助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载入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仅须填写与送达相关的前期情况。送达组在系统中收到院外送达指令后,统筹调度送达资源。并于完成后将载有送达结果的证明材料,如《送达回证》、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情况说明》等文件扫描录入系统,并向审判单元提交事项终结的确认申请。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规范,确保了事务的“剥”而不“离”、流转顺畅、全程可控。
陪审自治——助推审判运行
如何管好、用好人民陪审员,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度,又不给法官增加额外的工作负担?经过调研,该院创立实施了人民陪审员自治管理模式,建立陪审员工作联络站。以法院选任的方式委托两名政治素质好、陪审意愿高、履职能力强的人民陪审员组成陪审员工作联络站,将陪审员随机首选和派任开庭工作集中归口到联络站集约办理。
同时开发了一套人民陪审员参审调用软件系统,将陪审员的参审基本数、配合意愿度、准时到庭率、参审规范度四项指标录入,进行量化排序。一方面法官定制化选取所需的人民陪审员,通过工作站进行联络安排,省时省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该指标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日常管控和科学评价。
高新法院人民陪审员自治管理模式自2014年5月运行以来,已完成了8014人次的陪审员参审调用和派任开庭工作,此项工作获成都市中院“服务发展突出贡献奖”。
据介绍,自2014年10月剥离审判辅助事务以来,成效显著。以送达事务为例,已分流院外送达事务9687件,至今已完成其中的9216件送达,送达到位率达到95.1%。陪审员联络站自2014年4月组建以来,已累计抽选调派了8014人次参审。扫描装订组自2015年5月成立以来,已接受各类诉讼卷宗6572件,并完成扫描装订4330件(5603册)。速录组自2015年3月正式运行至今年7月以来,各审判单元申请调用的案件为10678件,其中8696件安排了速录员到庭记录,81%的开庭记录需求通过事务组织分流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