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避免办案“二次伤害”

  
2016-08-24 09:47:46
     

本报讯(张飞)8月19日,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召开了“法治关爱、呵护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该院常务副检察长龙敬出席会议并讲话。该院力求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避免办案中造成的“二次伤害”。

通报会上,龙敬谈到要发挥检察职能,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无缝保护,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成年人性侵害、拐骗、绑架、遗弃、伤害、虐待未成年人以及教唆、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努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力,避免办案中造成的“二次伤害”。同时,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的力度。同时,未检机构要扎实“练内功”,抓好未检工作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业务素质,强化未检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和智能化,还要“创品牌”,创建富有顺检特色的未检品牌。

近年来,顺庆未检科探索实施“四步工作法”,无缝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准确定罪量刑、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弥合被害人的身心创伤,在办案中较好的贯彻了“全面、综合、双向、平等、特殊保护”的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