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联合信用惩戒体系着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6-08-17 10:05:01
     

本报讯(温玉霞)为落实省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精神,遂宁市中级法院按照遂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力度建设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取得很好效果。

据了解,这些措施是:由遂宁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遂宁中院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公告》,对失信行为、拒执行为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涉嫌构成拒执罪的,三部门将密切配合,依法惩处;由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46家联合信用惩戒单位送达《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并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文明办联合发布的诚信“红黑榜”报送名单,对人民法院正在强制执行的企业和个人对纳入诚信“红榜”实行一票否决,对恶意逃废债务、故意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单位和个人建议纳入诚信“黑榜”,进行公开曝光;遂宁中院和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一起对《遂宁市守信企业红名单评选暂行规则》进行修订,对申报参评守信红名单企业进行审议,建议凡是在人民法院有执行案件的企业均不能纳入守信企业红名单,对强制执行完毕的企业,在一定年限内也不能纳入评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