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严格规范审查逮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6-07-22 10:06:17
     

本报讯(杨强记者唐万贵)近年来,攀枝花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侦查监督工作,牢固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第一道关口。2013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2195件3226人,不批准逮捕427件809人,无捕后撤案、绝对不诉、存疑不诉案件,实现了打击犯罪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机统一,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

该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进一步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配合侦查与监督侦查、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2013年以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刑事案件逮捕必要性审查的实施意见(试行)》,就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证据移送原则、应当逮捕情形、慎重审查情形、社会危险性和逮捕必要性说明等内容予以明确。探索建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出台《攀枝花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关于加强侦查阶段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程序、审查范围、审查期限等。同时,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释法说理、侦捕诉衔接、案件质量管控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行落实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每案必讯”、听取律师意见等制度,并加强对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力度,确保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持续提高,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