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佳奇记者张伟)近日,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将被执行人王某成抓获并移交巴州区法院,随后,法院依法对王某成宣布司法拘留并处以罚款。慑于法律的威严,王某成及其亲属积极筹措资金,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一次性履行14.5万元的赔偿义务,使长达近10年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王某成是一起义务帮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王某林系邻居关系。2007年5月26日,王某林在被执行人王某成的承包田里干活时受伤致二级伤残,双方通过法院调解就伤残问题达成协议,由王某成向王某林赔偿37000元。之后,王某林因续治费及护理费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公开审理,依法判决由王某成支付王某林后续治疗费及护理费15万余元。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为躲避执行,被执行人王某成携全家外出,案件执行陷入困境。巴州区法院经多方摸底排查,认为王某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遂启动联动执行机制,依法对王某成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并向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发出协助查控通知书。5月12日,巴州区公安分局将被执行人王某成抓获并移交法院,使该案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