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半犯罪未成年人来自单亲家庭

  
2016-06-01 10:35:46
     

本报讯(王晓燕刘方祺陈少庭记者刘冰玉)5月31日,成都中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该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基本情况及近五年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成都中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胡迪介绍,据不完全统计,成都两级法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50%未成年人属单亲家庭。

总体呈下降趋势

近年来,成都两级法院将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重心从“教育感化、立足挽救”转向“司法维权、全面预防”,全流程构建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体系,立体化构建了未成年人犯罪挽救工作体系。2011-2015年,两级法院共判决生效未成年被告人2775人,其中2011年862人,2012年616人,2013年598人,2014年355人,2015年344人,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

主要是抢劫盗窃

近5年,抢劫、盗窃等侵财型犯罪所占比例大但呈下降趋势,侵害人身型犯罪所占比例相对较少但呈不断上升趋势。2011-2015年,抢劫、盗窃两项犯罪人数合计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74.9%、73.9%、77.1%、68.2%、65.1%,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三类犯罪人数合计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2.6%、15.2%、10.6%、17.3%、14.5%。

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2011-2015年成都两级法院生效判决有罪未成年被告人2775人中,文盲、小学文化、初中文化、高中文化、大专以上文化所占比例分别为2.55%、27.5%、59.4%、14.6%、0.1%,反映出犯罪未成年人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学和初中文化所占比例达到87%,说明很多犯罪未成年人未完成义务教育就辍学。一半来自单亲家庭成都中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胡迪介绍,少年出了问题,根子在于家庭教育的失位和家庭不稳定。据不完全统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50%属单亲家庭,重型、恶性刑事案件,单亲家庭占60%以上。家庭出了问题,应该优先考虑孩子的权益问题。把家事案件纳入到少年审判,将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的特色机制引入家事案件的审理,更有利于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和优先保护。

据了解,2015年10月,成都中院已正式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更名为“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下一步,成都中院将强化调解,把审前调解程序作为婚姻家事案件的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