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滩:农民工受伤致残   庭外和解得赔偿
 

  
2016-05-20 10:57:55
     

本报讯(李佳丽 记者 郭建民)近日,沿滩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一名年轻农民工在务工中受伤产生赔偿问题起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达成庭外和解。

85后年轻农民工小勇,经人介绍跟着包工头干活,在务工时从高处坠落,造成九级伤残落。受伤后,小勇两次住院治疗产生各种费用10余万元。小勇与包工头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包工头赔偿小勇三万元,后小勇经多方咨询认为这远不及自己的损失,被告公司也应当承担责任,于是要求被告公司赔偿。被告公司认为不应由自己赔偿原告,鉴于小勇告的伤情,愿意给予他一定的经济补偿。

承办法官多次细致耐心的给双方做工作,告知小勇他与包工头签订的调解协议已经约定了赔偿金和双方权利义务,小勇认为金额过少但并未主张要求撤销该协议,因此目前调解协议是有效的;也告知被告公司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应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双方了解法律相关规定后,都愿意做出让步,最后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小勇及时领到了被告公司的赔偿金。